周凌大学毕业都已经快四年了,再加上去异世界待了五年,一共九年。
九年的时间足够改变很多,比如让一个人从小学生成为高中生。
又或者让一只弱鸡变成一只不那么弱的鸡。于是在这样一个周末的夜里,大学校园的操场上众多情侣见证了一个可能是因为失恋而发疯的男子在操场上来回奔跑。
一百米的极速冲刺,在六个来回里,始终能保持到12.3秒的成绩。比他大学毕业时足足快了一秒多。
12.3秒,或许对于其他厉害的穿梭者来说,并不是一个合格的成绩,但是对于周凌已经是巨大的进步。
因为通过使用源能币把身体素质提升后,对于耐力的提升尤为明显。在600米的范围内,保持百米12.3,也就是说如果他能把耐力再度提升,哪怕速度极限不在增加,保守估计一公里能跑进两分半。
这样的话,就十分恐怖了。对于有记录的最顶尖专业跑步运动员,一公里也需要两分十几秒。
单是跑步速度方面,这还是未来可预见的效果。而至于力量方面,立定跳远已经超过三米,原地起跳高度接近100厘米,已经可以和现役最顶尖的篮球明星比肩。
而另一个最为明显的提升在于思维反应和肌肉反应的契合度。
虽然人类可以通过大量的训练,让自己对某些特定的东西产生肌肉记忆。
但是这种肌肉记忆往往是和思维反应不协调的。特别是在可能遇到威胁的时候。肌肉动作会比思维反应更快。
但是现在的周凌,在集聚精力看向运动的物体时,在周凌的眼中会被放慢,但是他的肢体动作还是保持着原来的速度。
所以只要这个运动状态的物体,其本身的速度不超过周凌动手的速度,在不考虑力道的情况下,他都可以抓住。
而超过周凌手速的东西,他只能看着,但抓不住。但是作为单身二十几年的新时代好青年,手速短时间内可能很难通过锻炼提升。
所以,在一番思索后周凌决定从另一个方向上突破,那就是精神力。虽然不够快,但是只要能捕捉到运动轨迹,就可以预判,通过精神力来弥补。
疯狂的燃烧完卡路里,周凌二话不说,又是烧烤走起。不过这次,有人陪他喝啤酒了。
是的,周凌是有朋友的。不是孤儿,没有车祸,造粪坑里炸过屎,迎风树下尿过头,暗恋过女神,也被渣女泡过,从小到大做的最大型的手术是割那啥,学业不好不坏,工作勤勤恳恳,小半辈子过了,没有啥出彩的地方,唯一拿得出手的,只有一个朋友,还是个女性朋友。
“老板,老样子。”
“好嘞,那啤酒先给你们来一箱,先吃点花生,肉串熟得快,麻辣小龙虾得要会儿功夫。”
“好,加菜再喊您。”
周凌的对面,就是他的好朋友,大名奚瓜,小名西瓜。
要说她老子给她取这个名字真是随意。她们家是个做买卖开小店的,她生那天,正赶上她妈坐门口守店。
一个卖西瓜的老头挑着两担子西瓜从门前过,正值八月初,日头晒,她妈看见卖瓜的老农,便想着让他来这门口歇息,顺便买他一个瓜吃。
于是便招手,老农就过来了。看见门口坐的是个孕妇,行动不方便,就主动给挑个瓜,过秤一称七斤六两,她妈嫌弃瓜大了,于是自个儿上手,挑了一个,再一称,六斤四两。
她爸手里接过瓜,就准备去去给拿钱。谁知道这时候,这老农平白无故来了句。
“您挑的这个是个无子瓜,这无子瓜,它吃起来没有这有子的甜。按理说这是您挑的,我一做买卖的也不好说啥,不过您要不再换个,也给您这肚子挑个彩头?”
那年头正赶上生育政策,说是生男生女都一样,可是大家心里头还是想要个带把儿的,可以传宗接代啊。
所以听了这话,她爸就不开心了。
“咋滴,你这是咒我呢?这瓜我不买了,你走吧。”
拿钱走到一半,又把这瓜给送回去。
她妈也生气,可就这么一生气,这肚子可就闹腾了。两人着急忙慌的把奚瓜她妈送到医院,过了小半天功夫,护士出来给他们说,生的是个女儿,六斤四两,和那瓜一般无二。
于是,她从此就得了这个名字,奚瓜。因为这个名字,她从小没少被同学取笑,这其中就包括周凌,至于他们怎么成为朋友的,那就是另外一个故事了。
“你突然辞职了,以后咋办,工作不找了,就靠着写小说过日子?那能挣到钱吗?”
“挣钱?不重要,人啊,最重要的就是要有梦想。”
不到两句话的功夫,周凌就是三杯酒下肚。
“梦想?你的梦想不就是被富婆包养吗?”
奚瓜手里的筷子把盘子里的花生一颗颗送进嘴里,喷香的花生,嚼起来嘎嘣脆。周凌甚至能清楚的看到奚瓜脸颊肌肉缓慢的动作。
“跟你说话呢,看着我干嘛?”
“不是,我最大的梦想就是当你成为了富婆来接济我就行,不要多的,一个月十万八万就行。”
“那你就等着吧。”
又是一口闷,这年头,在周凌眼里,女生放开了喝酒,没有男的啥事。
“我最近遇到了一些很有意思的人。”
周凌的话让奚瓜一愣,要说这世界上谁最了解周凌,除了他的父母,就是眼前这位了。
从小到大,奚瓜没什么朋友,周凌也没什么朋友,这是两人都互相知道的,所以这两个没有朋友的人成为了彼此的朋友。
而作为彼此最好的朋友,那就是要在同一个班级,同一个学校,再不济要在同一个城市。
这样才能一起愉快的玩耍。
只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大家都慢慢长大,曾经以为是彼此的唯一,后来才发现,那只是因为太年轻。
如果彼此不能相互占据,最终会逐渐远离。
只是曾经的丑小鸭现在已经是白天鹅,而幻想着成为英雄闯荡江湖的少年,却已沦为平凡。但是,这份友谊还在,因为他们还年轻,等得起。
“男的女的?怎么有意思,说来听听?”
“都有,就是感觉很有意思。”
“遇上喜欢的人了?我帮你参谋参谋,教你如何成为一只优秀的舔狗。”
奚瓜的话里满是奚落。
“呵呵,大可不必。其实我,我有很多话想和你说,不过想想,又没什么好说的。”
周林往自己杯子添了一口酒,再帮奚瓜把空杯子满上。
“和我有什么不能说的?你说,我听着。”
此时的奚瓜心里有些一丝丝的期待,因为她太了解周凌了。这二货很难的得这么正经的说话,她感觉周凌一段时间不见好像经历了很多。
她的直觉是敏锐的,但是她猜不到周凌所经历的东西。
“没什么,就是觉得,今天的酒怎么喝起来有点苦?哈哈哈。”
“没有啊,和以前一样。”
奚瓜又喝了一口表示周凌有话直说。
“好吧,那就等下一次,下次回来和你说。”
“吞吞吐吐的,一点都不像你。”
两人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什么最近那个剧好看,有什么新电影,那款口红又上新了,LOL能不能夺冠……
一直到最后,整箱酒有三分之一都被奚瓜喝了。周凌如今的身体素质得到极大的提升,这点流量对他来说不算什么。
结完账,周凌一如既往的架着奚瓜去打车。抬手搭肩一气呵成,熟练的可怕,就如往常一样。但是这次有点不一样,因为周凌感受到了,奚瓜急促的呼吸和快速跳动的心脏。
“原来这小妮子,搁这装醉,那岂不是说,每次吃饭买单,打车掏钱都是你坑我?算了,看在你陪我喝酒的份上。”
“师傅,山海路234号。”
坐在后座的周凌此刻显得有些不自然,以前不知道她装醉,让她靠在自己肩膀上是能让她舒服点,可是现在知道了,那还让她靠不让她靠?
“小伙子,这是你女朋友?”
“不是,这是我兄弟。”
周凌感受到了奚瓜呼吸变重。
“哦哦哦,现在的年轻人啊,搞不懂你们咯。”
“哈哈哈,大叔,她啊。不是我女朋友,就是一普通朋友,失恋被劈腿了,还被领导骂,就找我来陪她喝酒撸串。”
奚瓜的呼吸变得越来越重,要不是还得装下去,一脚就要周凌从车里下去。
“嗯,够意思,我看她对你是有点意思哦。人女孩子都喝成这样了,还抓着你的手不放。”
后视镜里,周凌看到了这位穿着小夹克,大约有个五六十岁的圆脸大叔。
“呵呵,大概是心伤了,就想抓着点啥,有安全感。”
听着周凌的话,奚瓜的手抓得更紧了,小脑袋往周凌肩上靠了靠,长发被汆成髻,露出白皙颈部,几滴汗水顺着滑落,随着体温的升高被慢慢的蒸发,淡淡的香水味混杂其中,透了过来。
借着车窗外微弱的灯光,周凌是第一次这样近距离又认真的看着奚瓜。
奚瓜两颊上酒润的微红就着淡妆显得格外自然,两片红唇合在一起,露出嘴角的微笑,高挺的鼻尖,丝丝绒毛透过光出现在周凌眼前。
正待周凌想要仔细往下看看,一个稳步停车,把周凌从眼前的美好拉回到了大叔的脸上。
“咳咳,到了,该回家了啊,醒醒。”
然而奚瓜一点反应都不给周凌,只是不耐烦的拱了拱头。
无奈周凌只能送她回家,她住的地方比周凌那种破旧的出租房要强得多,周凌也来过很多次。
周凌熟练的打开门上的密码锁,就像回自己家一样。
这是间屋子里的摆设很简单,就是一个标准的一室一厅一厨一卫。
把奚瓜往沙发让一放,周凌坐在一旁。
“你最近是不是又胖了?”
奚瓜没有任何反应。
“别装了,我知道你没醉,到家了,我回去了。”
还是没有反应。
“哇,你的臭袜子没洗就放在沙发上?”
几乎是一个弹射起步,坐起身,环视一圈。接着就是一巴掌打在周凌的老肩上,可是这一下没打中,奚瓜这出手速度在他眼里就是乌龟慢爬。
“你还敢躲?”
又是一下,还是没打中。
“怎么了,不就是臭袜子没洗吗,有什么吗?我哪里没洗的多得是。”
“你还好意思说?”
眼见周凌已经躲远了,奚瓜就懒得理他。
“有能耐装醉揩油,没本事打死不认?女人呐!”
“这位大哥,请你哪来的回哪去。”
在打闹里推着周凌就往外走,周凌一点反抗的意思也没有,随着一声重重的关门声。他就这样站在原地。
透过猫眼,奚瓜看着门口周凌呆呆的样子,觉得好笑。但是他那不着调的性子真是让人头疼。自己是眼睛有问题看上他哪一点了?
其实周凌也不知道,他对于爱情的幻想,大概是自己一个人浪迹天涯。
周凌走了,奚瓜坐会沙发上,其实她是醉了,只是她不想认罢了。
回到小破屋的周凌,还有事要做,论坛开贴的小说有了新的素材。这次他打算原原本本的写出来,并且留下一些足以证明身份的小细节,如果官方的能力足够强大,找到周凌,不会太难。
今天和奚瓜喝的这顿酒让他想明白了,自己需要帮助,需要在那些惊险的异世界里活下去。但是无论是信息还是能力,他都差的太多了。
他没法保证自己每次都有这样的好运气。所以他需要帮助,但是他不确定能不能得到帮助。所以展现自己的的价值,远比直接上门寻求帮助更靠谱。
毕竟,他也不能直接上派出所说自己能够异界穿梭。不然很大概率,组织的人要去精神病院接他。
又是一章,洋洋洒洒五千字,写完就去睡觉。
周凌的想法很快就得到了验证,就在他写完这一章的一个礼拜后。
随着周凌在论坛的热度提升,不少人拉着自己的朋友过来围观。甚至还有人专门开贴讨论,哪里写的好,哪里写的不好。再把同期其他类似的小说再拿上来对比一旦。
于是周凌的知名度开始在圈子里散开。当然,这并不是因为周凌真的写的多么好。而是因为骂他的人实在太多。所以那些不明所以的吃瓜群众就想去看看,这个家伙到底写得多差?自己能不能另辟蹊径,找出一个不一样的槽点来骂一骂。
就这样,一波接着一波。所以他最早就是被网络安全监管部门注意到。
随后在代行局的信息筛查下,做出来基本判断。因为周凌所写的内容和叶红枫提交的材料大致相同。
所以,他们第一时间就联系了叶红枫,让她作为特殊事务部的代表,和周凌见面。当然周凌是不知道有人要和他见面的。
就这样,在接到任务后,叶红枫赶着最近一趟航班,飞往周凌所在的城市。并且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和周凌在当地的代行局分局的小黑屋里见面了。
周凌对这所有的一切都有所准备,只是他不知道即将和自己见面的是个老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