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王伍。几个月前,当了罪犯。才16岁,如果按生日的个数来算。
犯罪是二月的事了,先是我受了骗,才有这档子事发生,经过非常简单。月末,我在一个社交App上交了女友,从开始到结束一共只有六天。即使这么短,我也自欺欺人想努力营造出真爱的感觉,但是,我错了。迫于各种意义上自尊的压力,我甩掉了她。但我不甘心不甘心怎么“一个人”。
受到了诱惑,被勒索钱财,这是我所经历的,太可怕了,坏人。凭什么他们可以在别人悲伤的时候让别人雪上加霜,没有章法,这来管这些人!学着这些歹人的伎俩,我干起了一样的行当。因为什么?我不痛快,在我逍遥法外的时候,我真正感受到了畅快,建立在别人内心悲愤之上的爽快。
起初的目的是什么来着?找感情寄托,为什么会发展到这般地步?我不知道。说起来,不久之前和好友提过这桩事,他说我赚了,因为那个女生一开始就用了情侣头像。所以我很可能给某个未知人带上了绿色帽子。他是笑着说的。我实在笑不出来。
“如果付出真心,恐怕会这样吧。”我做在城里最好高中的教室里,诈尸一般自言自语。如你所见,一切之后的之后发生的一切都是谎言。结果怎样,你已经知道。那么实际的经过是怎样,我本想告诉你,但因为……
所以,我选择遗忘。
[全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