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回到家的他,活得同黛玉一般。
步步留心,时时在意,不肯轻易多说一句话,多行一步路。倒不是怕人耻笑。只是在别人家做客,肯定不那么理直气壮。
他事事都让着妹妹,不与她争。反而得了父母的夸奖——真是一个好孩子!原来是这样啊,他好像找到了在家的生存之道。
当然,这样的日子并没有维持太长时间。
小孩子总是敏感的,很容易就能㪵断出来,是不是真的对他好。
一年级的时候,因为捉迷藏玩得太上头,他一头扎进了邻店家的狗棚。那狼狗当然不会惯着他,一口咬在了他瘦小的胳膊上。
他惊呆了,站在那儿放声大哭。
他一直哭,主人拿着笤帚直往狗身上抡。
闻讯赶来的母亲看到她的儿子站在棚中哭,大狗缩在角落里呜咽。主人迎上来,陪着笑脸,嘴里还不停道着歉。
那一刻,母亲的眼中只有他,母亲流着泪,笑着张开了双手,对他说:“乖,不怕,妈带你去医院。”
那一刻,母亲身上发着光,真正把他带回了家。
再不合群的人都会有一二好友。
他也一样。或者说,他比任何人都渴望朋友。
可惜,他第一次交朋友就遭遇了滑铁卢。
二年级的时候,校门口悄然流行起来一个小游戏——套圈。
不需要多大的场地,一块破布,十来个玩具,几十个比手琢大一圏的塑料环。当年不知道骗走了多少小学生的零花钱和早餐费。他自然也是其中一员。
那时候,他同一个小男孩(姑且称呼他Y)十分要好,总是把好东西分享给Y,不求回抱的那种。也是可以看出他从小就是个败家玩意儿。所谓“舔到最后,一无所有。”
最终,这段曲折的友情以崩盘告终。
他伤心了许久。毕竟是在学校交到的第一个朋友。
“二八二五六,二八二五七,二八二九三十一。三八三五六,三八三五七,三八三九四十一……”这是他与女同学们一起跳皮筋儿。
长时间待在女孩儿堆里,让他身上沾了几分脂粉气,变得更加敏感了。
辛弃疾涚,“少年不识愁滋味,为赋新词强说愁。”或许并不扮准确。也许只是“大愁”与“小愁”的区别。
在现实世界中得不到慰藉的他,把自己深深埋在书海里。书中或许没有黄金屋,也没有颜如玉。确是书陪伴了他,一直到现在,从未离开。
时至今日,很多内容早已记不清,可那时得到的快乐,至今难以让人忘记。
小学时的图书室也没有很大,两孔窑洞就是它的全部。小学四年级的时候,他便全看完了。
那些童话书、神活故事集给他插上了一双想象的翅膀,带他遨游。
他本该安安分分、老老实实的渡过自己的小学时代,波澜不兴。
可人生不如意之事十之八九,哪能尽如人意。
那是周一。他做出了一个惊人的决定——离家出走!!!
这并不是一时的头脑发热,临时起意。他是经过深思熟虑的。有些现在看来可笑——仅仅是因为逆反心理。在当时自己看来,他是非常理智的。折返回家的路上,他还撞上了女班长,班长问他,被他搪塞过去了。
他走着去了邻县。当然带上了钱——三百巨款!
到邻县县城已经是下午四五点了。
他给了自己一个奖励——一套包装精美的《格林童话》——记念这个难忘的日子。
他开心极了,找了个椅子,坐下来。他沉浸在了故事的海洋里不可自拔。再抬头的时候,天都黑了。
他本来打算找个避风的桥洞对付一晚,可实在太冷了。
他找啊找,找啊找,终于锁定了一家旅店,叫“车站旅馆”。没错,在邻县唯一的汽车站旁。
说起来其实挺难以相信的,那时的旅店并没有查他的身份证。当然也不需要查,一眼看过去就知道未成年。
且不管当时管生上有多混乱,他最终以每晚10元的价格住下了。
每天睡醒了就看书,饿了就出去买出吃的,看烦了就看会儿电视。他的小日子过的非常的潇洒,并不知道他的父母、他的亲人每天过得是怎样一种水深火热。
就这样过了几天,老板不知出于一种什么心理,选择了报警,把他交了出去。(可能正因为马上国庆了,要严打吧。)
面对警察叔叔,他当然选择了坦白。
最后的他,是被当时的校长,一位白姓的慈祥老奶奶接回去的。
因为他的父母都不在家,在找寻他的路上。
在路上,他发现自己迫切的想回到家,回到家人身边。
那一刻,他好像一下了长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