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坐上车的时候是中午十二点四十七分。车轮扬起一层薄薄的烟尘,转过几个弯,便穿过了整个城市。窗外摇晃着河流明媚的水波,起伏中掠过阳光灿烂的影子。我知道我在走向更远的地方,我想我热爱这种感觉。
其实离家本来就已经够远了,其间的距离够把云和月都拆成两种截然不同的浪漫。可既然都已经看不见来时路,一千五百公里和两千公里便没有什么分别。我向来不是一个安分守己的人,有很多感性的热烈,偶尔也有一些暗涌的反叛,所以我不那么喜欢一成不变——我要无目的地游荡,略微带有诗意地看这个世界。
一切都要从“离开”说起。日复一日地看同一方天空会灼伤我的双眼,年复一年地走过同一片土地会禁锢我的四肢。于是我总渴求着“离开”,离开熟悉,离开庸常,把背影朝向过去,让脸孔正对未来。我希望有朝一日能将自己比作一列火车,在一望无际的旷野上不止息地奔驰,沿途桥梁坚固,隧道也光明。
二十一世纪从来没有禁止浪漫主义,更没有人胆敢叫嚣现实主义和浪漫主义不可并存。人们能够在一场不真实的爱情电影之后抹掉眼泪,重新回到劳碌的折返之中,那么我也可以在把灵魂交给北方赤金色的阳光之后,继续注视亮得惨白的屏幕。钢筋水泥构筑起的黑白世界本来就不需要具备暖意,因为冰和冷的罅隙里自然有呼吸的温存。
而我发现自己在离开以后,呼吸得更加畅快。
车外的景色已经从大河换成了荒山,大片大片的沙土不着一树,就肆意地裸露着,把肌肉和血脉统统暴露。那是真正的不毛之地,我大概可以想象这触目惊心的黄色在风雨袭击之后会变得怎样污浊泥泞。
4G信号早就已经接收不到。我既不知道司机是不是走在正确方向上,也不知道山与山之外发生了什么。我陷入一场时速八十公里的蒙昧和恍惚,仿佛这个世界正从我的感官里加速流逝。时而出现的路标告知我:这是我的必经之路。我不想躲藏,也无意选择,偶尔若有若无地触碰空气中粗犷的颗粒感,反复确认自己在肢解和抽离以后仍旧存在。
人们说前些天逃走了一个囚犯,他的罪名是抢劫,或许还背负着一桩陈年命案。没人知道他是如何离开的,也没人知道他去向何处。他就像飞鸟撞进了天空,或是游鱼汇入了汪洋,销声匿迹,一去不返。警察、矿工、农民,成千上万的人都来寻找他的踪影,结局却只有一无所获。
我想他或许是已经死了,山里的魑魅魍魉趁着夜色捉住了他的头颅,啃噬了他的臂膀,他终于粉身碎骨地偿还了犯下的孽债。当然他也有可能还活着,在荒芜和贫瘠的夹攻下苟延残喘,痛恨自己为什么走上一条错路——这是我的期望,毕竟“人之将死,其言也善”这句话并不是处处都能灵验。
当我见到常先生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三点了。他骑一辆电动车,要带我去四周转转。我坐在后座,常常瞥见路过的行人。他们神情各异,各自走着,虽然偶尔擦肩,但到底也是毫无交集。我突然想做一个闯入者,离开标注着自己身份的躯壳,跨越彼此平行的界限,去看看陌生人的生活究竟有多少悲欢与自己相通。
可惜我没有这样的能力。所以我只好看着眼球能捕捉到的所有。我看到一道阳光斜斜地照在常先生的肩膀上,还有一缕溅到了他的头发。他穿着一件蓝色的T恤,我可能见过,也可能没有。
转过每一个街角之后都有完全不同的人与物。我总是乐意看,因为人物是如此不同和陌生。我不厌其烦地策划一次又一次“离开”,就是为了追逐这种不可知的惊喜。我拥抱新的歌谣、新的同伴和新的风景,这就是天地皑皑中亘古永恒的第三种绝色。我愿为之慨叹,亦愿为之痛哭。
常先生在那天的迟些时候问我什么时候回家,我说不一定。我确实不知道什么时候回家,也确实不知道什么时候再一次离开家。我只知道的是当我行经每个目的地的时候,不是我走进一个世界,而是整个世界里的一切美好乘着时空向我的生命奔来。